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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08-10-27 阅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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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招生在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录取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省招办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将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的报考志愿。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分数不得低于二本线。
非指挥类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类专业。非指挥类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不得降低分数线投档或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不得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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