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记事
|
报 班
|
名 师
|
留 学
|
高 考
|
成 人
|
少 儿
|
远程教育
 
  热门频道: 四六级即将开班、新概念一至四册即将开班、留学直通车常年开设、远程教育常年开设报名热线:1300102795
 
高 考
 
 
 
 
信息搜索
 
   
 
推荐信息
 
 
·暂无信息
 
 
热点信息
 
 
·暂无信息
 
 位置: 天天教育网 >> 高 考 >> 志愿报考指南 >> 正文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热点问题解答
 
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08-10-27      阅览:
 
 

  1.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甚么类型的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中文大学自创办以来即不断增长,并朝研究型综合大学的方向迈进,现设有文学、工商管理学、教育、工程学、医学、理学、社会科学和法律学8个学院,共有61个学系和62个研究院学部,开设过百项学士、硕士和博士课程,涵盖范围极之广泛。

  2.请介绍一下香港中文大学的教育理念和有什么教学特色?

  中文大学自创校之初,即主张“结合传统与现代,融会中国与西方”,致力成为一所国际性的大学、一所中国人的大学,并提出“双文化”、“双语言”的教学政策,期望学生兼通中英语文、了解东西方的传统,有效地履行沟通中西文化的使命。

  香港中文大学是本港以至亚洲唯一一所采用书院制的高等学府。所有全日制本科生入学时,均获分配到四所书院其中之一。书院提供“学生为本”教学,除提供学生宿舍和奖学金外,还透过非型式教育,推展学术及文化活动,令学生的学习更多元,有助全面发展。现今大学的规模愈来愈大,学生人数愈来愈多,人与人之间愈来愈疏离。书院制度正好发挥其所长,学生分散于四所书院,得到更周全的照顾,物质条件有所提升。为了强化书院制及应付修改学制后增加的学生人数,中大近年更相继成立五所新书院。

  香港中文大学一向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识教育课程主要是为了扩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抽象与综合思考的能力,并对主修课程以外的不同学科有更广博的认识,使学生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能内省外观、高瞻远瞩。通识教育课程规定学生须修读若干学分,学生除依所属书院规定,修读书院设计的通识教育科目外,亦须修读大学通识教育课程。

  香港中文大学亦非常着重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过去多年来,中文大学已与25个国家、200多所海外著名学府订有交流协议。中文大学现有1,500名非本地学生修读本科课程、研究院课程及参加学生交换计划。中文大学更提供超过2,000个外地短期交流及实习机会予学生,使国际教育成为大学生活中重要的一环。

  3.香港中文大学的师资如何?

  香港中文大学的近千名教师中,超过99%拥有博士学位。现时中文大学的教师有不少是国际知名的学者,包括诺贝尔奖得奖人、各国际学术奖得奖人、文坛巨擘等,他们均在自己的研究范畴有卓越成就。如首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195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教授、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理斯爵士、菲尔兹奖得主数学大师丘成桐教授、植物学权威胡秀英教授、汉学大师饶宗颐教授及首位华人杜林奖得主姚期智教授等。另中文大学有多位教授是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学院的院士,包括化学系麦松威教授、黄乃正教授、吴奇教授、防疫研究中心孔祥复教授、外科学系刘允怡教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生物学系辛世文教授和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系徐扬生教授为中国工程学院院士。很多教师的成就均获国际肯定。

  4.香港中文大学的国际排名如何?

  中文大学发展已逾40年,不只在亚洲区内享负盛名,而且已获国际认同。根据英国《泰晤士报》2007年全球200所最佳大学排名榜,香港中文大学排名比2006年提升了12级,位列第38。是年亚洲区只有13所大学能打进前100名。在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进行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香港中文大学在大中华区内,与国立台湾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及香港大学等同列前10名内。中文大学独办的EMBA课程于2001年同时获《金融时报》和《商业周刊》选为亚洲第一,并于02至05年四度荣登《金融时报》亚洲排名榜榜首;此外,该课程于2004年也获《财智杂志》颁发『最佳EMBA教育机构奖』。而Asia Inc.亦于02至04年连续三年评选本校的MBA课程为亚太区冠军。

  5.请介绍一下中大今年在内地的招生计划。

  香港中文大学由2005年开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本科生,2007年获国家教育部列入提前录取批次。本年度将于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安徽、福建、贵州、广东、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西、江苏、辽宁、陕西、山东、山西、四川、云南、浙江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十五省、市、自治区共招收250名本科生,并提供多名全额奖学金。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505A 邮编:100816 电话:010-65648078 010-65648079 010-65648076
邮箱:kefu@moe.edu.cn 京ICP证050411号